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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导致了中国的环境污染吗?——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空间计量研究
许和连/邓玉萍*
原载《管理世界》2012年第2期
摘要:通过构建环境污染综合指数,运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对2000~2009年FDI 及环境污染在我国各省域的分布格局及空间动态跃迁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省域FDI 和环境污染均存在显著的空间自相关性,两者在地理分布上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并形成了不同的集聚区域,目前FDI 高值集聚区一般是我国环境污染的低值集聚区,FDI 低值集聚区却是我国环境污染的高值集聚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用空间误差模型和空间滞后模型实证分析了FDI 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表明FDI 在地理上的集群有利于改善我国的环境污染,从整体上来说“污染天堂”假说在中国并不成立,但不同来源地的FDI 对区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存在显著的差异,其中来自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外资显著降低了我国的环境污染,东亚、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外资对环境污染的改善不明显。
关键字:外商直接投资;环境污染;空间自相关性;污染天堂
*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JL040)、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110161110028)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NCET-09-0337)资助。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作为“资本、技术、营销、管理的结合体”(Chengand Kwan,2000)的外商直接投资(FDI )不仅弥补了国内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口,而且通过溢出效应带来了新的管理经验及技术,加快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化进程,因而外资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钟昌标,2010)。然而随着引资规模的扩大,中国的环境质量也在急剧恶化,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酸雨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污染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9年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就明确承诺了碳减排目标。
因此把握当前国际环保大趋势、努力协调FDI 与区域环境问题已成为各地方政府所面临的严峻而又现实的问题,外商直接投资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现有文献中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污染影响盛行的一个观点是“污染天堂”假说(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国外不少学者对“污染天堂”假说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Smarzynska and Wei,2001;Keller and Levinson ,2002;Dean,2000)。其中一些学者的研究为“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认为FDI 恶化了区域环境质量。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往往会放松环境管制标准,加速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生产更多的污染密集型产品,因此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是从事“肮脏行业”的生产,出口的也往往是污染密集型和资源消耗性产品,从而沦为发达国家的“污染天堂”(Markusen,1999;List and Co ,2000)。而持续下降的环保标准将会出现“向(环境标准)底线竞赛”现象,因而FDI 会加剧东道国的环境污染(Duaet al.,1997)。
另一些学者的研究则认为FDI 的进驻不但没有恶化东道国的环境质量,反而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污染(Antweiler et al.,2001;Feng Helen Liang,2005;Jie He,2006)。首先,FDI 的生产活动和污染治理活动都具有规模效益递增的特征(Zarsky,1999),FDI 通过提高收入水平进而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因而“污染天堂”只是一个短暂的现象而已(Mani and Wheeler,1998)。其次,与当地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往往执行统一的严格环境标准,因此其海外投资减少了当地的污染排放量(Chudnovsky and Lopez,1999),并且它所推行的国际环保标准能够促进东道国国家环保技术的发展,产生污染晕轮效应(Eskeland and Harrison,2003)。最后,FDI 所提供的新技术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FDI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采用新技术的动机和机遇,促使其实现清洁或绿色生产(Birdsall and Wheeler,1993;Frankel ,2003),且外资企业间接的生产外溢效应可以改善东道国环境质量(Wayne and Shadbegian,2002;Feng Helen Liang,2005),因而FDI 可以通过引进环境友好型的技术和产品改进东道国的环境福利(Letchumanan and Kodama,2000;Wang and Jin,2002)。
国内的相关研究也以“污染天堂”假说为出发点,一些学者从产业结构层面着手(夏友富,1999;赵细康,2003;陈媛媛、李坤望,2010),试图寻求FDI流入所引起的污染产业转移趋势;也有一些学者以某一特定地区或全国为研究对象,单向考察了FDI 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其中应瑞瑶和周力(2006)、吴玉鸣(2007)、刘渝琳等(2007)的实证研究结果均表明中国已出现“污染天堂”现象。而许士春等(2009)的研究结论表明“污染天堂”假说在江苏省是不成立的,并认为江苏省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省内企业大规模出口造成的。
进一步地,部分学者认为FDI 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应该存在一个复杂的传导机制(周力,应瑞瑶,2009),比如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等(Grossmanand Krueger ,1991;Panayotou ,2000)。张颜博等(2009)的研究表明FDI 的存量增加所诱致的经济规模扩张和经济结构的重污染化加剧了污染排放,而其诱致的技术转移带来了正面的环境效应。而包群、陈媛媛、宋立刚(2010)则运用一般均衡分析将FDI 的环境效应分解为规模效应和收入效应,认为一方面外资进入扩大了东道国生产规模和产出水平,因而导致更多的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外资提高了东道国居民收入水平,东道国污染税率的提高将迫使企业使用更多的资源用于污染治理,外资与东道国环境污染之间存在倒U 型曲线关系。
总体来看,由于研究的对象、思路和方法的差异,各国学者关于FDI 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纵观现有的研究可以发现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首先,现有文献主要选取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物作为环境污染的衡量指标,较多地忽略了固体排放物、液体排放物等环境问题。对污染物选取的不同往往也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模型的解释能力。环境污染并不是由单一的某种污染物造成的,它是众多污染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在考察FDI 的环境影响效应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污染指标衡量,而需要一个综合、全面的指标。
其次,目前的研究大多采用传统的面板数据分析FDI 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引入空间计量方法的研究还很少。传统的面板回归通常假定各个地区的污染排放是相互独立的,这显然与现实存在偏离,风向、水流等客观因素使得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必然会受到邻近地区污染排放的影响,环境污染存在很强的空间联动性,而FDI 的高度集聚、公共政策的外部性等则进一步加强了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Poon et al.,2006)。因而如果忽略这种空间相关性的影响,模型估计将是有偏的或产生错误的参数检验(Anselin ,1988)。近年来,一些学者采用空间截面数据对FDI 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Coughlin et al.,2000;王剑,2004;王立平等,2005)及EKC 曲线(David Maddison,2006;朱平辉、袁加军等,2010)进行空间实证分析,由于这些研究均采用某一年的截面数据,其估计结果存在较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苏梽芳等,2008)。
鉴于此,本文选取2000~2009年我国30个省域(重庆市的统计数据并入四川省)作为样本,首先采用熵权法构建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分析我国各省域FDI 与环境污染的分布格局,然后将FDI 与环境污染的空间自相关性同时纳入计量模型,采用空间误差模型(SEM )和空间滞后模型(SLM )实证分析FDI 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本文旨在从FDI 在地理上的集群这一角度解释我国环境污染的“局域俱乐部集团”现象,揭示FDI 与环境污染的动态跃迁过程及其存在的空间效应,重点考察FDI 在地理上的集群对环境污染的作用程度,并验证“污染天堂”假说在中国是否成立,进而为我国制定区域引资政策、实现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与以往研究成果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采用熵权法构建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从整体上衡量各个省域的环境污染程度。第二,将FDI 与环境污染的空间自相关性同时纳入计量模型,采用空间面板数据实证分析FDI 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第三,考虑到不同国家对华投资规模的巨大差异,选择近10年来对华投资份额较大的12个国家和地区并根据其地理位置划分为全球离岸金融中心、东亚发达国家、欧美发达国家3个主要外资来源地,考察不同外资来源地的FDI 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差异及原因。
全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FDI 与环境污染分布格局的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第三部分建立空间计量模型实证分析FDI 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不同来源地的外资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差异及原因;第四部分为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四、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运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对我国各省域2000~2009年FDI 与环境污染的分布格局及空间动态跃迁进行分析,并进一步采用空间误差模型(SEM )和空间滞后模型(SLM )实证分析了FDI 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及启示。
(1)我国省域FDI 和环境污染均存在显著的空间自相关性,两者在我国地理分布上都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并形成了不同的集聚区域,目前FDI 高值集聚区一般是我国环境污染的低值集聚区,FDI 低值集聚区却是我国环境污染的高值集聚区。可见,一个地区的引资效果和环境污染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省域密切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加强跨区域环保合作、实行“富邻”的引资政策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首选。一方面,经济实力较强的省域应充分发挥FDI 的示范和扩散效应,加强与周边落后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双方共赢的引资局面。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之间也应打破各自为阵的行政垄断,推进以排污权交易为核心的跨区域环保合作,具体合作过程中可以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积极应对各种突发性跨境环境污染。
(2)我国省域环境污染不仅受到周边邻近省域环境污染的相互冲击,而且还受到区域间结构性差异的误差冲击,这种结构性差异体现在各个省域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引资水平、环保意识和技术进步等空间影响因素的差异。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全面分析自身所处的经济发展环境,并综合考虑邻近省域发展政策上可能存在的冲突,借鉴发达地区引资和环保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措施来避免引资和环保政策的千篇一律,以期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FDI 的引入有利于改善我国的环境污染,这主要是由于FDI 倾向于使用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污染排放系统,其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作用有利于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量和污染排放量。整体而言,“污染天堂”假说在中国并不成立。因此,我国应一如既往积极引进外资,同时针对各个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及经济发展程度给予不同的政策导向和扶持力度,而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引资过程中要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引入高质量、高效益的外资,并引导外商投资逐步从一般加工向研发、高端设计和高附加值制造业领域拓展,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环保标准,注重开发外资企业的先进工艺和绿色生产流程。
(4)不同来源地的FDI 对区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存在显著的差异。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外资显著降低了我国的环境污染程度,而东亚、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外资对环境污染的改善作用不显著,来自东亚、欧美发达国家的FDI 所导致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国际转移现象在中国尚不明显。因而各级政府必须彻底改变“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绿色GDP 考核指标,鼓励高质量、清洁的技术密集型FDI 的引入,对已有的外资企业加强其环保监控力度,加大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清洁型外资引入的政策引导力度。此外,政府部门要把循环经济和环保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全面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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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入文库时间为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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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原载《管理世界》2012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