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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减排成本与中国环境税改革
陈诗一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摘要:从促进减排和低碳转型的角度看,在确定碳税税率时,其大小要足以影响和改变排放者的行为,才能体现环境税的制度价值。短期而言,可以执行无差别的碳税政策;长期来看,碳税税率应适当调高,且因行业而异。征收碳税在短期会对工业产出造成负面影响,但影响幅度很小;征收碳税促进碳强度减排的作用明显,有利于2020年实现国家承诺的40%-45%的碳强度减排指标。对某些重化工行业,仅靠征收碳税不足以降低碳强度,应辅之以其他环境政策。
关键词:环境税改革;工业碳税;边际减排成本
作者陈诗一,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09YJA790046)和重点基地重大项目(2009JJD79001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2009BJB028)、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B101)、复旦大学“985工程”的阶段性成果。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文责自负。
一、导言
为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09年11月国务院决定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在二氧化碳减排上的表率作用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好评,而且以碳强度作为相对减排指标,也充分考虑到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但是,我国的环境政策如何改革才能保证减排指标的顺利落实呢?
我国传统的环境政策通常是行政命令式的。而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一直坚持环境政策的设计必须更紧密地依赖市场机制,这样才可以把污染的环境成本引入经济分析中,对污染单位施加持续不断的价格压力以促其节能减排。这种基于市场机制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主要以环境税和污染排放权交易为代表,分别以庇古税和科斯定理作为其政策的理论基础。由于产权保护和界定成本很高,排污权交易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因此,环境税便成为各国保护环境的主要手段。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能源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固体废物税和噪音税等。发达国家环境税的广泛实施,表明了环境税在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环境税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尤其是,作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面临的碳减排压力空前增加,而且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美国和欧盟又在酝酿对来自不强制减排温室气体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在这种情况下,碳税作为环境税的形态之一,其征收显得比其他环境税税种更加迫切。
中国完全可以把碳税作为实现从传统税制向绿色税收改革的开始,用碳税的国内征收来打破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把税收留在国内。从1990年开始,芬兰、瑞典、挪威、荷兰和丹麦等国家就陆续开征碳税,而且效果不错。但我国征收碳税的适宜税率应是多少,征收碳税将对我国的经济和生态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决策者进行环境税改革的决策依据,也是本文最初的研究动机。
本文将碳税征收及其影响分析限定在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工业部门,并且用工业增加值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来代理经济和生态变量。事实上,由于不存在环境污染的市场定价,环境税税率大小的确定一直是国际上环境经济学最具挑战性的问题之一,国内研究更少且比较简单。
Zhang 和Baranzini 指出,最优税率应等于环境排放物的边际减排成本(marginalabatement cost,MAC)。本文将根据Boyd、T olley 和Pang提出的方法,使用方向性距离函数(Directional Distance Function,DDF)来估计中国工业两位数行业在改革期间的二氧化碳边际减排成本,以此作为推断未来碳税征收税率大小的依据。相对于文献中通常几个固定的税率情景设定,本文所估算的因行业而异、且随时间而变化的碳税面板税率,更能反映不同行业在不同时点的不同应税情景。现有文献中模拟碳税征收经济影响时,通常使用CGE 或MARKAL模型,它们一般适用于几个不连续时点的投入产出数据。而本文使用多项式动态面板预测模型,更适合面板数据的估计和预测。
本文余下部分结构安排如下:第二节,综述环境税机制及其政策的经济和生态影响;第三节,介绍度量二氧化碳边际减排成本的方向性距离函数,以及预测碳税政策变量对目标变量影响的多项式动态面板模型;第四节,描述所度量的边际减排成本,估算碳税;第五节,预测碳税征收对工业增加值和碳排放强度的影响;最后,对中国未来的环境税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
六、环境税改革评注
运用方向性距离函数构成的节能减排行为分析模型,本文度量出了中国工业两位数行业在整个改革开放期间的二氧化碳排放边际减排成本,并以此估算未来中国征收碳税税率的合理数值。
基于多项式动态面板模型的预测显示,碳税征收在短期会对工业增加值增长造成负面影响,但是这种负面影响幅度很小,工业增加值更多由其历史信息所驱动,在整个预测期间保持年均8.8%的增长速度,其中“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增加值增长分别为9.8%和8.3%.重工业行业尽管碳税征收的税率较低,但是由于税基较大,其产出仍然比轻工业更容易受碳税征收影响。
碳税征收对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的作用是明显的。预测结果显示,2020年工业全行业和轻重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分别降低42.8%、40%和46.2%,与国家承诺的40%-45%的碳强度减排约束性指标相似。然而具体到某些行业,比如石油开采业和石油加工业,碳税征收政策并不足以降低碳强度,应该考虑更有效的减排方式。
总之,碳税征收的总体生态效应是明显的,这是因为碳税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能源价格、刺激节能减排和提高能源效率来直接促进碳减排;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碳税收入的再分配,再投资于低碳技术以及对旧有税制的各种扭曲现象进行调整,从而达到间接减排的效果。因此,本文碳税征收的产出和生态影响预测分析的基本结论是,碳税征收利大于弊,中国环境税改革可以从征收碳税率先开始。
为应对新气候公约和规避发达国家碳关税,中国碳税征收具有实际的紧迫性,起征时间不妨放在度过金融危机的经济复苏时刻,理想时机为“十二五”计划伊始,4万亿元经济刺激投资也会有效减轻碳税征收初期的震荡影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也认为可以考虑未来五年内开征碳税。
碳税征收对象为直接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工业单位,计税依据为各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由于各种化石能源和电力等二次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固定,因此计算简洁,便于税务人员操作,而且这种碳税征收方式相对于对化石燃料产品按其含碳量征税更能够促进工业企业努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或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新技术。
碳税征收的税率大小可以以本文预测的碳税理论值为依据,?其合理性在于它能带来一个渐进式的二氧化碳减排过程,符合中国发展优先的国情。这是基于随边际减排成本变化,合理调整碳税的原则。本文所度量的碳税理论值虽然较高,但它反映了企业减排成本的实际变化模式,体现了环境税的真实价值。当然,基于保增长考量和实际税率可能低于最优庇古税的情形,同比降低未尝不可。
碳税的征收可以作为环境税改革的初步尝试,不仅涉及未来环境税改革的整体设计,也事关对过去排污收费和相关税收的同步调整。比如准备了十多年的燃油税改革于2009年初正式实施,在征收碳税之后还可能进一步开征硫税、氮税、水污染税、固体废物税、噪声税等,对资源税的根本性改革也即将进行。本文所使用的方法可以推广到对碳税以外其他环境税征收的税率大小度量以及经济和生态影响分析。环境税改革初期不可能一下子涵盖所有的污染排放物,所以部分排污收费在一定时期内可能还要与环境税并存。与开征新的环境税税种相对应,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现有税制要进行相应调整。
环境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以碳税为代表的环境税开征还应该有与之对应的税制配套改革,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措施同时进行,以保持税收总量不变,即所谓税收中性原则。在进行了环境税改革的国家里,除了芬兰、瑞典和德国外,其他国家基本上都是按中性原则来进行环境税改革。可以说,环境税收入的再分配是实现环境税“倍加红利”的重要机制,对环境税收入的正确使用可以最大程度降低环境税征收可能对经济增长等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环境税收入可以用来降低企业所得税,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也可以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补助,以提高其收入水平。环境税收入还可以用来对积极采用新节能减排技术并达到环保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比如给予税收优惠或者减免政策,甚至对那些受环境税影响较大的能源排放密集型企业,在其作出节能减排规划的前提下,给予税收返还的短期支持。环境税收入的一大用途是继续用于绿色低碳支出,专门用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发和引进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发可再生资源等新能源以及实施植树造林等增汇工程项目等等。
为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占领未来世界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制高点,中国需要这样的环境税改革,即使付出一时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张卓元也强调,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方法之一就是设立和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税收制度。发展低碳经济是全方位的任务,环境税改革还应当与同属市场机制且控制排放总量很有效的排污权治理方案配套进行,中国的温室气体减排努力也离不开国际合作。o 最终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富煤贫油资源禀赋且正处于重型工业化阶段的国家而言,以环境税改革为代表的低碳转型努力更富有挑战性,也更具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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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入文库时间为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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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